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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是怎么一回事?
发布时间:2018-04-25 信息来源:法制支队 发布单位:法制支队 浏览次数:

        滥用职权罪在刑法中是典型的“身份犯”,也就是只有具有特定的“身份”才会触犯此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这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外,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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