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预警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防范 > 公安预警

警方提示:典型经济犯罪活动---合同诈骗和网购诈骗
发布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

    一种是不法分子以手中有紧俏商品为诱饵,诱使商家签订购销合同,骗取订金或货款后逃匿。另一种是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团购信息,以“物美价廉”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参加,在消费者将定金或货款打入其指定账号后“蒸发”。对前一种骗局,企业经营者要保持清醒头脑,警惕“双簧”诈骗,如遇陌生单位主动委托代销并有买家上门大宗订货时,要通过工商等职能部门摸清对方底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经侦部门举报。而避免陷入后一种骗局的关键,是市民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网站进行,并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如“支付宝”等付款。

上一篇:很抱歉没有了下一篇:防范通信网络诈骗谨记“十个凡是

版权所有 ©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局长信箱

技术支持:042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