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利用QQ号,冒充受害人子女,以要交培训费、学费等为借口实施诈骗的案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广大市民需引起主要,防止该类案件在我市进一步多发。
案例:
1、2018年01月10日下午,嫌疑人先利用手机向受害人发送短信,谎称是受害人儿子,因手机无法开机用同学手机联系,称需参加学校邀请的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培训课费用共46000元,让受害人联系学校校务处老师并交费,受害人信以为真,按照案犯提供的账号在工行无卡存款转入,后发现被骗,损失价值46000元。
2、2018年01月09日13时29分至01月09日17时00分,受害人马某在东阳家中上QQ时收到案犯添加好友,并冒充马某的儿子,称学校需交32600元培训费,让其联系培训处外语系主任,诱使受害人相信,并给了受害人一个建设银行的卡号让其转账,后受害人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了案犯,后发觉自己被骗,损失价值32600元。
案件特点:
1、选择对象:在外求学子女的父母;
2、选择时机:白天上班期间;
3、手段特点:盗窃受害人子女的QQ号、发微信、发短信等方式,冒充受害人的子女,与受害人联系,以学校要交学费、培训费、朋友需用钱等为借口,让受害人汇款,实施诈骗。
4、作案成员:1—2人为主。
有在外上学子女的父母,在接到孩子这类要交学费、培训费的短信或留言时,最好要打电话给孩子,确认一下,是不是本人,不要一接到孩子以“文字”形式发来的信息时,就立马汇款。这样可以避免被骗,以及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