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犯罪组织形式由“简单结伙”向“公司化”转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组织日趋严密,采用企业化运作模式,实施流水线式的诈骗活动。其次,犯罪技术更加隐蔽化和高科技化。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境外服务器等网络、电信技术,用更具迷惑性、隐蔽性的手段进行诈骗,作案手法更为精准。第三,犯罪形成链式发展。从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和提供,到技术设备制造和销售,再到批量购买他人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犯罪利益链越拉越长。最后,受害对象由以老年人为主,向使用QQ、YY语音等媒介的中青年人群转移,以学生、白领职员为主。
这些网络诈骗的巨大危害在于,诈骗团伙骗取的资金大多已被挥霍或迅速转移,全部追回的可能性很小。
其中,第三方支付洗钱成为不少诈骗行为得以实施的关键一环。有媒体调查发现,犯罪团伙往往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行的商户POS机(收款机)虚构交易套现;或将诈骗得手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在线购买游戏点卡、比特币等物品后转卖套现;或将赃款在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多次转账切换,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查。北京市公安机关调查还发现,七成被骗资金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走的。